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,营造安全、舒适、优美、安静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,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,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,促进学生公寓的科学、规范、文明管理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宿管会纪检部将结合校综评条例对学生宿舍及个人进行量化考核,所扣分数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分,具体细则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
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。
二、检查标准
有以下违纪行为均上报校团委、后勤处宿管科、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及校学生会,宿舍整体及个人视违纪行为的轻重进行处理。
扣分项 |
分值 |
1、在宿舍楼内开展促销、经营等商业活动的行为 |
3分 |
2、在公寓内有高声喧哗、追逐嬉闹、在宿舍吸烟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|
3分 |
3、在公寓楼道及室内进行打球、踢球、跳舞、溜冰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剧烈体育活动 |
3分 |
4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、色情或者其他违法活动 |
5分 |
5、在阳台推搡打闹、骑跨、翻越阳台,往楼下乱扔垃圾,在墙壁上张贴广告,乱刻、乱涂、乱画等行为 |
5分 |
6、刻意损坏和挪用室内设施,把公寓所配家具带出公寓楼,变动和损坏公寓与安全设备等行为 |
5分 |
7、不尊重、不配合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,拒绝检查 |
5分 |
8、发现擅自调换房间、床铺,私自将床位转租或转借他人,私换门锁和私配钥匙 |
5分 |
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,请同学们积极配合,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阻挠检查,否则将依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理。
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宿管会纪检部所有。